杨建莹 04-22

第三部分  ,组织与实施

一、幼儿园的教育是为所有在园幼儿的健康成长服务的,要为每一个儿童,包括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积极的支持和帮助。

二、幼儿园的教育活动,是教师以多种形式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教育过程。

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是教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过程。教师要根据本《纲要》,从本地、本国的条件出发,结合本班幼儿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灵活地执行。

四、教育活动目标要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本《纲要》所提出的各领域目标为指导,结合本班幼儿的发展水平、经验和需要来确定。

五、教育活动内容的选择应遵照本《纲要》第二部分的有关条款进行,同时体现以下原则:

(一)既适合幼儿的现有水平,又有一定的挑战性。

(二)既符合幼儿的现实需要,又有利于其长远发展。

(三)既贴近幼儿的生活来选择幼儿感兴趣的事物和问题,又有助于拓展幼儿的经验和视野。

六、教育活动内容的组织应充分考虑幼儿的学习特点和认识规律,各领域的内容要有机联系,相互渗透,注重综合性、趣味性、活动性,寓教育于生活、游戏之中。

七、教育活动的组织形式应根据需要合理安排,因时、因地、因内容、因材料灵活地运用。

八、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应通过环境的创设和利用,有效地促进幼儿的发展。

(一)幼儿园的空间、设施、活动材料和常规要求等应有利于引发、支持幼儿的游戏和各种探索活动,有利于引发、支持幼儿与周围环境之间积极的相互作用。

(二)幼儿同伴群体及幼儿园教师集体是宝贵的教育资源,应充分发挥这一资源的作用。

(三)教师的态度和管理方式应有助于形成安全、温馨的心理环境;言行举止应成为幼儿学习的良好榜样。

(四)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

(五)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和社区的教育资源,扩展幼儿生活和学习的空间。幼儿园同时应为社区的早期教育提供服务。

九、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

(一)时间安排应有相对的稳定性与灵活性,既有利于形成秩序,又能满足幼儿的合理需要,照顾到个体差异。

(二)教师直接指导的活动和间接指导的活动相结合,保证幼儿每天有适当的自主选择和自由活动时间。教师直接指导的集体活动要能保证幼儿的积极参与,避免时间的隐性浪费。

(三)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集体行动和过渡环节,减少和消除消极等待现象。

(四)建立良好的常规,避免不必要的管理行为,逐步引导幼儿学习自我管理。

十、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

(一)以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与幼儿交往。耐心倾听,努力理解幼儿的想法与感受,支持、鼓励他们大胆探索与表达。

(二)善于发现幼儿感兴趣的事物、游戏和偶发事件中所隐含的教育价值,把握时机,积极引导。

(三)关注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反应,敏感地察觉他们的需要,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应答,形成合作探究式的师生互动。

(四)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能力、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努力使每一个幼儿都能获得满足和成功。

(五)关注幼儿的特殊需要,包括各种发展潜能和不同发展障碍,与家庭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十一、幼儿园教育要与0-3岁儿童的保育教育以及小学教育相互衔接。

第四部分 教育评价

一、教育评价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教育的适宜性、有效性,调整和改进工作,促进每一个幼儿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必要手段。

二、管理人员、教师、幼儿及其家长均是幼儿园教育评价工作的参与者。评价过程是各方共同参与、相互支持与合作的过程。

三、评价的过程,是教师运用专业知识审视教育实践,发现、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其自我成长的重要途径。

四、幼儿园教育工作评价实行以教师自评为主,园长以及有关管理人员、其他教师和家长等参与评价的制度。

五、评价应自然地伴随着整个教育过程进行。综合采用观察、谈话、作品分析等多种方法。

六、幼儿的行为表现和发展变化具有重要的评价意义,教师应视之为重要的评价信息和改进工作的依据。

七、教育工作评价宜重点考察以下方面:

(一)教育计划和教育活动的目标是否建立在了解本班幼儿现状的基础上。

(二)教育的内容、方式、策略、环境条件是否能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

(三)教育过程是否能为幼儿提供有益的学习经验,并符合其发展需要。

(四)教育内容、要求能否兼顾群体需要和个体差异,使每个幼儿都能得到发展,都有成功感。

(五)教师的指导是否有利于幼儿主动、有效地学习。

八、对幼儿发展状况的评估,要注意:

(一)明确评价的目的是了解幼儿的发展需要,以便提供更加适宜的帮助和指导。

(二)全面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防止片面性,尤其要避免只重知识和技能,忽略情感、社会性和实际能力的倾向。

(三)在日常活动与教育教学过程中采用自然的方法进行。平时观察所获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幼儿行为表现和所积累的各种作品等,是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承认和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避免用划一的标准评价不同的幼儿,在幼儿面前慎用横向的比较。

(五)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幼儿,既要了解现有水平,更要关注其发展的速度、特点和倾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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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知涵 04-22
学前儿童由于知识经验的贫乏,由于言语还不够发展,因而主要是以直观表象的形式来认识外界事物。当然,学前儿童也在不断形成一般表象和低级的概念,他们已能对事物进行分析、综合、抽象、概括,从而进行初步的逻辑思维。但是无论如何,这些概念和逻辑思维都具有很大的直观形象性的特色。他们一般不能给事物下抽象的定义,而只能下功用性的定义。例如,花是好看的,果实是好吃的,椅子是可以坐的东西等等。学前儿童也能掌握数的概念和进行计算,但是同样需要直观形象的不断支持和强化,否则就会有很大的困难。 同时,也正由于学前儿童知识经验的贫乏和言语的不够发展,儿童还不能经常有意地控制和调节自己的行动,一般心理过程都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他的心理活动也带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学前儿童还是受外界印象的调节支配的,他很容易受外界新颖的事物的吸引而改变自己的心理活动,有目的有系统的独立思考能力很差。当然,在整个学前时期内,在教育影响下,这种特点正在逐渐发生改变。一般说来,从中班开始,特别是到了大班的时候,儿童的各种心理过程的随意性和稳定性都在不断地增长着。学前儿童心理过程的随意性和稳定性的不断增长,就为儿童进入学校学习准备了重要条件。 学前儿童的第三个特点是:从这时期起开始形成最初的个性倾向。 婴儿的行为主要是受直接作用于他的事物所支配的,把这些事物挪开了,儿童的心理活动也就随之而停止或改变。到了学前时期,由于儿童在教育影响下,皮质抑制的迅速发展和言语系统的初步发展,因而行为的自觉性就逐渐发展起来,能逐渐使自己的行为服从较远的目的,这就为形成儿童最初的个性倾向提供主要条件。这种最初的个性倾向在人的一生中都会保留它的痕迹,因而在人的心理发展上具有一定的作用。幼儿教育工作者和父母们应当从儿童很小的时候起,就培养儿童良好的个性品质、道德行为,使儿童的个性从一开始就能沿着正确的道路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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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知涵 04-22
学前儿童的能力还是非常有限的,他还不能很好地掌握自己的行动,他的知识经验还非常缺乏,还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使自己的行为服从于比较远大的目的。因此,就在儿童渴望独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这种新的需要跟从事独立活动的经验及能力水平之间产生了重大的矛盾。这是学前期儿童心理上的主要矛盾。而游戏活动就是解决这一矛盾的主要活动形式,在游戏活动中,儿童心理的主要矛盾逐步得到解决,从而也就推动儿童心理不断向前发展。这是学前儿童的第一个特点。 学前儿童的第二个特点是:各种心理过程带有明显的具体形象性和不随意性,抽象概括性和随意性只是刚刚开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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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知涵 04-22
学前期是指儿童从三岁到六七岁这一时期,这是儿童正式进入学校以前的一个时期,所以叫学前期。又因为这是儿童进入幼儿园时期,所以又叫幼儿期。 这一时期,是在前一时期发展的基础上,在新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条件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 我们知道,儿童出生以后,在一定的社会生活和教育条件下,经过三年的时间,已从一个软弱无能的个体发展到能够直立行走,广泛操纵物体,进行初步的言语交际,并且能从事一些最初步的游戏活动。就在这样发展的基础上,儿童进入了学前时期。 进入学前时期的儿童,由于身心各方面的发展,初步产生了参加社会生活的愿望。同时,由于考虑到儿童独立生活能力的增长,成人也对儿童提出了比以前更高的要求,开始要求儿童独立地担负某些简单的职责,如自己穿衣、吃饭、收拾玩具、当值日生等等。开始要求儿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生活活动。 这就是说,学前儿童开始产生了新的需要,即渴望参加成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特别是劳动和学习活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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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知涵 04-22
按照国内外现行的医学以及心理学的分类,人从出生到幼儿期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出生和新生儿期(birth and newborn):出生-1个月,婴儿期(infancy):1个月-1岁,相当于乳儿期,学步儿期(toddler hood):1-2岁,早期儿童期(early childhood):2-6岁,相当于幼儿期。尽管这一分类法正日益受到挑战,特别是对婴儿的分类更是莫衷一是。但是,通常把这几个阶段统称为儿童期,即把正式进入小学阶段学习前的儿童统称为学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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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昕 04-22
  • 学前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原则 - 学前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原则
  • 1. ,预防为主的原则

    幼儿处在身体不断成长的过程中,其心理活动也在变化中逐渐走向成熟。对幼儿的心理健康教育应注重发展,强调预防。对幼儿的心理健康教育要与幼儿的生活紧密地联系起来,融入幼儿生活的各个环节,让幼儿参与到教育活动中,通过听、说、看、想、做的过程,逐步形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人格心理。在幼儿认识和行为出现偏差的苗头时应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干预,不能等到幼儿有了心理健康问题再进行治疗、解决,要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

    2. ,常规教育与随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幼儿心理素养和心理品质的培养和提高要与体育、游戏、艺术等活动有机结合,全面地渗透到教育体系当中。日常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面向全体幼儿,以预防为主。在面对个别幼儿的“突发”事件时,教师和家长要学会随机应变,在第一时间迅速做出反应,给予幼儿相应的指导和帮助。因此,在对幼儿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时要重视将常规教育与随机教育相结合,以取得最好的教育效果。

    3. ,因材施教的原则

    因材施教的原则是指对幼儿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时要区别对待不同能力水平和不同气质、性格类型的幼儿。幼儿在教育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常常反映着不同的个性心理特征,教育者要针对不同教育个体采取与之相应的教育措施。例如,属于能力方面的原因应给予理解并进行个别帮助;属于气质方面的原因应进行提醒、劝告,帮助其查找自身不足;属于性格方面的原因则要做出较严厉的批评,以对其留下较深刻的印象,促使其尽快改正。教育者在教育方式、目标要求上要注意灵活性和区别性,不强求一致、简单划一。例如,对于活泼型的幼儿,不要过分溺爱;对于腼腆型的幼儿,不要过于心急;对于乖巧型的幼儿,不要提过高要求;对于问题型的幼儿,不要过多责难。

    4. ,家庭、幼儿园、社区合作共育的原则

    幼儿生活在幼儿园、家庭和社区中,幼儿园实施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共同引导着幼儿形成健康的心理。只有各方面共同努力,协调配合,形成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大环境,才能达到教育的一致性、一贯性和延续性,才能收到最好的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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